市民李先生用的是15元套餐,却仍被按最低消费40元扣除。原来,他用的是靓号,有“靓号费”。李先生很郁闷:早说清楚,谁费尽周折去转?对此,中国电信方面称,可能是沟通有问题。
郑州市民李先生有个朋友送的手机号,尾号为23123,每月固定扣除40元线月,李先生到人民路电信营业大厅办理业务时得知,还有最低消费15元的套餐。因经常消费不了40元,他向营业大厅的工作人员咨询,是否可以转成15元套餐。
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李先生立即办理了转套餐业务。昨日,在他提供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业务登记单”上记者看到:套餐最低消费15元/月。
去年12月底,一条写有当月手机话费明细的短信把李先生“弄蒙了”。短信显示,李先生当月消费不到40元,但仍按最低消费40元扣除。李先生拨打了10000投诉。
李先生告诉记者,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回复他称:“你的号码是靓号,每个月最低消费40元,难道你办卡时不知道吗?”
李先生很生气:“我要是知道,何必费事转套餐?咨询时,你们为什么告诉我可以转,还给我办了手续?”工作人员当时没有应答。
第二天,客服人员来电表示,可以把去年12月多扣的钱补上。以后仍每月最低扣40元。
李先生则认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业务登记单”显然具有合同效应,电信不能单方面说反悔就反悔,以后还应该按每月最低15元消费。
对此,电信客服人员称,公司只能承担一个月的套餐差额费用。李先生则认为,这是电信自己的失误,“凭啥要消费者来买单?”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人民路中国电信营业大厅值班经理王女士。她表示,李先生的号码是“靓号”,无论选择什么套餐,每月最少扣40元“靓号费”。“他以前用的是每月最低消费39元的套餐。工作人员在转套餐时,应该告知了李先生。”
对王女士的说法,李先生不认同:“我一直以为,每月扣的40元是套餐费。如果告诉我转成15元套餐每月也至少扣40元,谁会费尽周折去转?除非脑子进水了。”
那么,关于“靓号费”有宣传资料吗?王女士拿出一张写有“号段分类配置表”等字样的打印表格,表格里多是英文字母和数字。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营业厅要清楚告知顾客“靓号”最低消费多少,否则涉嫌欺诈。
最后,王女士表示,会向公司申请,把李先生的“靓号费”去掉。“这需要一步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