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锦法宣 在线记者 赵准)淘宝网上购买手机号码后,意外发现所购手机号码以前系成都一学校校长使用,心生歹念,借机行骗被识破。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未遂)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去年6月,安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个手机号码,从号码启用开始,陆续有人发来各种感谢、祝福短信,短信开头的称呼都是“某校长”,安某并未理睬。春节期间,该号码再次收到多条发给“某校长”的祝福短信。
今年3月15日,安某翻看手机时再次看见这些祝福短信,遂产生向发信人骗钱的想法,后编辑短信“你最近好吗?请你帮个忙,我一个亲戚急需用钱,找我借一万元钱,我现在在陪领导走不开,如果方便的话请你替我打给他,我这会儿忙完,明天就给你打过来,如能帮忙,不胜感激,他的卡号是:6212×××××××××××××××,工商银行,户名:段某”群发至吴某等人手机上。吴某等人收到借钱短信后,纷纷与某校长取得联系,经核实发现系骗局均未汇款,同时某校长发现自己被他人冒名实施诈骗后报案。两天后,安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安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