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地震或者地震谣言发生后,由省地震局将地震基本信息通过函的形式直接交由各通信运营企业发布。各通信运营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将短信息发给指定对象,同时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短信息处置情况表”传真至省通信管理局。
《通知》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内容、短信发送程序以及信息传输与发布时限,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省地震局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传输信息,确定地震信息发送范围;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第一时间启动地震短信发送绿色通道,督促指导各通信运营企业快速、准确发送地震基本信息;各通信运营企业负责落实联络员,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准确发送地震信息。
《通知》强调,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以及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措施,明确联络人和联络方式,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完善地震短信快速发送工作机制。各设区市通信运营企业和防震减灾局要按照此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地震短信快速发送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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