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满足用户的需求,近几年我国大力推广携号转网服务,即号码可带着、移机不改号。如持有移动号码的手机用户,转入中国电信网或中国联通网,可享受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提供的电信运营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用户的转网成本,提高用户运用的方便性。
但是,近来记者接到信阳市唐先生反映,称在中国联通处理携号转网事务时,联通方以其手机号为靓号,有10年协议期为由,需按要求支付6000多元的违约金,否则不予处理携号转网。那么手机靓号签定的超长协议和违约后需支付的高额违约金是否合理呢?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