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海口9月12日电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吕莹玉 海南儋州一男子,多次购买伪造的他人身份证件,通过过户、补卡的方式骗取机主的手机号码,然后转卖给他人,诈骗金额近7万元。今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自2013年4月8日至2014年5月25日,海南省儋州市谭某某先后六次购买伪造的段某某、苏某、魏某某等机主身份证件,通过过户、补卡的方式骗取机主的手机号码,转卖给多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69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