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755号)的
反馈问题2、申请材料显示,1)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155,000万元,
2)海四达电源2016年锂离子电池产能为1.3亿Ah。3)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海四达电源非流动资产为5.07亿元,资产总额12.17亿元,均低于募投项
目拟投入金额。4)上市公司2016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86,170.36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42.43%,前次重组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投入金额合计为34,864.73
充流动资金,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2)结合海四达电源2016年12月31日
产规模的合理性,募投项目产能年产10亿Ah锂电池远高于2016年海四达电源
1.3亿Ah锂离子电池产能的合理性,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是否
与海四达电源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
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主要包括:(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
部地基处理增加的费用;(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
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该费用适当降低;(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
系统项目的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
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6%计,基本预备费为8,490.60万元;动力与储能锂
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其中预备费仅
包含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4%计,
数据来源:《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亿A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
2017年6月23日,奥特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系统项目总投资190,5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0,000万元,建设投资中将由标
的公司自筹资金34,600万元,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为115,400万元;动力与储
用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金额不变;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共调减20,000万元,
金,总金额不超过13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00%,所募配套资金将用于海四达电源建设募投项目及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
集配套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
产10亿Ah锂电池远高于2016年海四达电源1.3亿Ah锂离子电池产能的合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21,713.87万元,净资
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2,343.41万元,净资产为64,521.71
万元。经调整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5,000.00万元,其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0,500万元,为标的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
模、高于净资产规模,但仅为上市公司2016年12月31日备考合并净资产的
14.75%。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经交易双方及可研单位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结合上
190,5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0,000万元,经调整后该项目建设投资拟使用募
集配套资金115,400万元,其余建设投资由标的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分二期建
设,一、二期工程建设期分别为2年和1.5年,总建设期3.5年,建设投资于建
年25%,第2年25%,第3年30%,第4年20%,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各年生产负荷
15,1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15,100万元。该项目建设
标的公司锂离子电池2016年全年实际平均产能为1.3亿Ah,截至2016年
底设计产能达到2亿Ah,2017年一季度末设计产能达到3亿Ah,现有生产能力
系统项目分二期建设,总建设期3.5年,产能分期逐步释放。标的公司以自筹资
金在建该项目一期工程中的2亿Ah产能,预计2017年四季度投产,即2017年
长率不超过27%。该募投项目主要目标需求市场为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用锂离子电
池市场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0%以上,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市场年平均增长率20%以
划(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列为鼓励发展重点领域之一。
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储能首次正式进入国家发展规划, 锂离子电池作为该领
2002年海四达电源即开始动力锂电池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储备,并于2009年
池产品。2014年以来,海四达电源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在巩固原有市场基础上,
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市场,并于2014年6月、2016年3月两次增资
扩股引进先进设备、扩建锂电产能。2016年,海四达电源进入工信部《汽车动
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在主营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基础上,
政策导向、合理战略布局,年产10亿A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及
车动力电池需求量25.6Gwh,2020年将突破120Gwh,年复合增长速度达到48%。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海四达电源2014年起加快产能扩建,2016年底设计
产能达到2亿Ah,2017年一季度末设计产能达到3亿Ah,目前以自筹资金在建
10亿Ah锂电项目中的2亿Ah产能,2017年末产能将达5亿Ah。若本次配套资
金成功募集,年产10亿A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项目
注:1)动力电池需求量数据来源于高工产研电动车研究所(GGII),该需求量预测仅含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未含储能、电动工具等需求量;2)海四达电源现有锂电池设计产能3亿Ah,自筹资金在建10亿
Ah锂电项目一期工程中的2亿Ah产能,预计2017年四季度投产;3)若本次配套资金成功募集,则10亿
Ah锂电项目中其余8亿Ah产能自2018年投建,2019年起逐步释放;4)海四达电源锂电池产品包含磷酸
型已进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储能领域,海四达电
力集采供应商。电动工具、小家电等优势市场领域,海四达电源拥有史丹利百得、
能锂电池新品。2016年末至本回复出具日,海四达电源已与部分新能源汽车、
将依托优质客户资源,继续深耕现有市场,并拟通过年产10亿Ah高比能高安全
车在细分车型中率先发展,并以磷酸铁锂电池应用为主。2017年至今,工信部
共发布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合计1,782款车型,其中客
车1,115款、乘用车203款、专用车464款。目前来看,国内新能源汽车商用车、
源。据高工产研电动车研究所(GGII)预计,2017年起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
动力电池需求量将实现高速增长,至2020年占比将分别提升至60%、13%。
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其中客车12款、专用车4
款。为抓住市场机遇,标的公司依托现有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市场及客户资源,
能锂电材料、PACK组合、BMS系统、新电池材料体系、电池梯次利用等领域的创
点,提升产品服务能力。同时,扩大销售团队、提高销售激励,提升团队凝聚力、
截至2017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2,343.41万元,净
资产为64,521.71万元。经调整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5,000.00
万元,其中新增产能项目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5,400万元,为标的公司
公司实现上述业绩、维持现有负债规模,且不进行利润分配,则标的公司2017
期3.5年,按上述假设,该项目募集配套资金分期投入规模占标的公司2017年
末资产规模比例较小,且占未来三年末资产总额比例将均不超过25%、资产净额
资金仍有缺口30,549.73万元,且尚需筹措资金以满足货币营运资金需求,因此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四达电源货币资金为7,952.53万元(其
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为3,685.26万元)、短期借款
为11,750.00万元,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无法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Wind可选消费类中的Wind汽车零配件行业
通过对汽车零配件行业94家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进行分析,奥特佳资产负债率为 41.28%,汽车零配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
月31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15.85亿元,其中
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1.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仅为4.55亿元,无法满足本次配
中心项目不产生直接收益,年产10亿A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及
电源系统项目一期工程中的2亿Ah产能,目前已基本完成投资,预计2017年四
季度投产,该部分2亿Ah产能对应的建设投资将由标的公司自筹34,600万元解
万元和24,000万元。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
会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增厚作用,为避免该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主体实施,具有独立的会计主体和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
按照收益途径使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经营性资产价值,再考虑评估基
准日的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价值等,最终求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套资金尚存不确定性,因此评估师预测现金流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投入为前提,
收益,年产10亿A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项目收益测
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490,048万元(不含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主要依
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局财税[2008]170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
材料及燃料动力进项税率均为17%。正常年项目原辅材料进项税53,197.0 万元、
燃料动力进项税1,578.3 万元。项目成本中其他费用(主要为科技研发费)进
项目各进项税额合计为56,480.8 万元,此外项目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项目产品销项税率为17%,正常年产品生产销项税为83,308.2 万元。
项目正常年销项税额83,308.2 万元,经营成本进项税额56,480.8 万元,
时规定》,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增值税额的5%计缴,正常年为1,341.4
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1]3号),“地方教育附加
征收标准由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1%提高到2%”,则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
项目正常年原辅材料及外购件费312,923.8 万元,燃料动力费9,303.3 万
本项目生产设备原值111,166.3 万元,按10年折旧,残值率为5%;新建建筑物
原值14,230.4 万元,按20年折旧,残值率为5%;利用原有建筑物净值1,469.33
万元,按15年折旧,残值率为5%。无形资产原值3,880.9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
权3,254.9 万元,按40年摊销,其他无形资产原值626.0 万元,按10年摊销;
③工资与福利:项目定员为2,953 人,其中管理人员50人、生产人员2,625
人、工程维管人员126人、仓管人员24人、后勤人员80人、公用工程人员48
人。年人均工资:工人人均5.8 万元/年,后勤及公用人员人均5.0 万元/年,
技术人员人均8.5 万元/年,仓管人员人均5.0 万元/年,管理人员人均10.0 万
元/年估算;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估算。正常年工资及福利费总额为20,013.8
④维修费用: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2%估算,正常生产年为4,059.7
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等。本项目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5.8%估算,其余按
年工资总额的55%估算。正常年计38,078.6 万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705.4
根据上述基础数据估算总成本费用,正常生产年总成本费用为423,184.9
万元,其中固定成本93,057.6 万元,可变成本330,127.3 万元,正常年经营成
的25%计算。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为64,180.4 万元,所得税额为16,045.1 万
项目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64,180.4 万元,所得税额为16,045.1 万元,净
利润为48,135.3 万元。项目所得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其余部
其系统6亿Ah/年的规模。项目达产后,预计正常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90,048万
元,净利润48,135.5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7.6年(税后),内部收益率20.4%
价为250,000万元,结合交易对方是否作出业绩承诺及承担相关补偿义务,采取
差异化定价。海四达集团等22名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海四达电源63.30%股权,
交易对价为167,415.93万元,通鼎互联等4名交易对方不承担业绩承诺,合计
持有海四达电源36.70%股权,交易对价为82,584.07万元。2)本次交易2017
化定价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本次交易2017年业绩承诺金额低于收益
员会、钟鼎三号投资决策委员会、深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等相关决策机构的批准,
交易对价25亿元。除上述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22名交易对方外,通鼎互联、兴
明、陈刚、沈晓彦、张校东、吴沈新、吴超群、邓永芹、施卫兵、袁卫仁、顾霞、
电源100%股权估值为264,496.99万元。上述估值确定主要原因为:海四达集团、
应海四达电源100%股权估值为225,000.00万元。上述估值确定主要原因为:通
商,上述交易对方持有股权的交易作价相对本次交易总体作价25亿元有所折让。
综上,本次交易差异化定价系经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海四达电源100%股权
17,905.33万元。根据获得的政府补助相关依据性文件,收益法评估预测2017
年营业外收入现金流入1,50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海四达电源已收到上述
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海四达电源2017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不低于16,700万元,高于收益法评估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因此,本次交易2017年业绩承诺金额低于收益法评估
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海四达电源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1.67亿元、2.00亿元和2.40
的63.30%,且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全体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总额,业绩补偿覆盖率达到100%,因此该等业绩补偿安排具有较高保障性。
本次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约定的12
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的前提下,逐年按照30%、30%和40%的比例进行解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2017年业绩承诺金额低于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
2016年3月和2016年11月进行过增资转让,其中2014年6月的增资及转让对
应估值为4.25亿元,2016年3月增资对应估值为10.06亿元。请你公司结合海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5月海四达电源的主要利润表财务
75.68%;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海四达电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
年和2015年分别较上年增长9.15%和132.94%。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
展,海四达电源业绩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尤其2016年随着产能的进一步释放,
元,与2016年1-5月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受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换挡、目录
动大范围核查,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扶持政策久未出台,产业政策在2016年
下半年仍不明朗,导致新能源汽车厂商纷纷下调2017年销量预期,导致新能源
生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需根据新技术标准进行重新审核,
重审需要一定周期,导致2017年1-5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采购量有所减少。
针对新能源汽车领域提出,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新能源汽车200万辆以上,
键零部件企业,并再次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工信部随后公告2017年《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随着上述规划、通知及推荐车型目录的陆续出台,
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此外,2016年末至本回复出
具日,海四达电源已与部分新能源汽车厂商及新能源汽车电池PACK厂商签订框
架协议或意向合同金额约13.70亿元。海四达电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现已
注:2014年6月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947.03万元作为估值业绩基础;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可以业绩承诺期年均承诺净利润作为估值
本次交易作价250,000万元,为2014年6月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的5.88
倍;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年均承诺净利润20,233.33万元,为2014年6月增资
及股权转让估值业绩基础的4.09倍;本次交易估值倍数(PE)12.36倍,为2014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等因素,44%的估值倍数(PE)差异率符合市
注:2016年3月增资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标的公司2016年预计净利润8,000万元 作为估值
业绩基础;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可以业绩承诺期年均承诺净利润作为估值业绩基础,该净利润为
本次交易作价250,000万元,为2016年3月增资价格的2.53倍;标的公司
业绩承诺期年均承诺净利润20,233.33万元,为2016年3月增资估值业绩基础
的2.48倍;本次交易估值倍数(PE)12.36倍,为2016年3月增资及股权转让
次交易时间间隔较短,交易估值倍数(PE)差异率仅为2%,亦可说明本次交易
于2017年3月到期,《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将于2017年8月到期,军工系
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证书将于2017年12月到期。2)标的资产《江苏省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将于2017年8月到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资质、
制申请续审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提交至发展装备部相关部门,目前
位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法人资格;(二)专业技术资格;(三)质量管
理;(四)财务资金状况;(五)履约信用;(六)保密管理;(七)总装备部要求
根据《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科工安密〔2012〕
1097号)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
级办法(试行)》(苏国防科工[2013]46号)第七条规定,江苏省内“军工许可
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规定的各项标准,该评分标准由13个A级要素、42个B级
要素、200多项具体要求组成,验收表近40页。根据前述文件的规定,海四达
电源应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自评,2017年9月(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向江苏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递交《军工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2017年11月开
达电源将于2017年8月开展自评,于2017年9月向南通市国防科工办提交申请
材料,预计2017年11月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专家组提出
自评结果的说明》,海四达电源已对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各项标准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超过65分。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
过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及经信委组织的历
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
〔2017〕4号)规定的程序提交了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的申请材料。
工程研究中心2015年度、力驰能源2015年度、2016年度均作为小型微利
状况,工程研究中心及力驰能源预计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低于20万元,在
2017年度继续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适用按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则海四达电源将从2017年起适用25%的企业所得
程研究中心及力驰能源将从2017年起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若海四达电
源、工程研究中心及力驰能源均自2017年起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经测
算,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为224,784.05万元,与评估结果254,805.12万元相差
若海四达电源、工程研究中心及力驰能源均自2017年起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经重新测算的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差异率为11.78%,差异不
源预测期2017-2021年锂离子电池销售单价持续下降,镍系电池销售单价保持稳
源汽车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
也是《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行业之一,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持较高增速,全年销量同比增长53.13%,达51.7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
年,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市场年均增速将在50%以上。据高工产研电动车研
究所(GGII)预计,2016年我汽车动力电池需求量25.6Gwh,2020年
2016年,我国新增移动通信基站92.6万个,总数达559万个,其中4G基站新
增86.1万个,总数达到263万个。为推动移动网络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
中国将加快4G网络建设,并将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
2016-2020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市场份额占比预计从12%增长到45%。
池的安全性能和循环寿命,使锂离子储能电站逐渐兴起。随着《十三五规划纲要》
开始涉足,行业内企业数量从2008年的10家增长到2016年的150家左右,生
子电池销售成规模的企业仍较少。动力锂离子电池投资过热势头正在显现,2016
整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起执行新的推广应用
计资料,海四达电源在2016年度中国动力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及销售量企业排
名中均位列行业前15位。作为行业内知名企业,海四达电源有望凭借现有优势,
进入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其中客车12款、专用车4
加进入推荐目录的适配车型数量,从而为海四达电源营业收入增长增添核心动力。
储能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合同金额约15.28亿元。其中,海四达电源与陆地
厂商及新能源汽车电池PACK厂商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合同金额约13.70亿元,
子电池即镍系电池销售框架协议或意向合同金额约1.51亿元;与中国移动通信
元。较为充足的在手订单,为海四达电源2017年全年产能消化、收入持续快速
在手订单等情况,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期海四达电源营业收入增长具备可实现性。
是基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补贴政策变化、2017年签订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合同的销
是补贴退坡,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
和上限,在2016年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规定地方财政对单车的补贴上限
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
销售利润空间存在下行压力,成本压力较大,并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传导。
根据海四达电源2017年签订的销售协议或意向合同,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
新能源汽车产业补贴政策变化、2017年新签订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合同的销售单
领域,2017年预测售价大幅下降主要是海四达电源拟加大开发民用(3C)市场,
域销售规模下降较快,出于谨慎性考虑,未来以低于2016年销售单价的固定价
预测期内海四达电源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29.66%、27.82%、25.94%、
放,预测期内海四达电源锂离子电池收入占比均超过90%,且呈逐步上升趋势。
坡,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
在2016年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规定地方财政对单车的补贴上限不得超过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锂
测售价呈下降趋势,此外,海四达电源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预测售价亦呈下降趋势,
贴政策变化、2017年新签订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合同的销售单价及未来新能源汽
反馈问题24、申请材料显示,1)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11.04%,
近年可比交易东源电器等4个案例平均折现率为11.76%,较本次交易收益法评
估采用的折现率高0.72%。2)东源电器等4个案例的评估基准日均在2015年
度及以前,新能源汽车行业近年快速发展,市场规模迅速增长,海四达电源2014
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长。3)评估结果对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显示,如折现率增加到11.54%,收益法评估结果将减少16,061.78万元,变动幅
度-6.30%;如折现率增加到12.04%,收益法评估结果将减少30,688.57,变动幅
度-12.04%。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折现率各参数选取的
述4个案例的平均值0.72%的合理性。3)结合评估结果对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
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WACC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模型
是普遍应用的估算投资者收益以及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模型可用下列数
情形下,投资者仅仅牺牲了某一时期货币的使用价值或效能。对一般投资者而言,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1928-2014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本次评估选取了国轩高科(002074)、坚瑞沃能(300116)、
亿纬锂能(300014)、欣旺达(300207)4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杠杆贝塔系数的平均数作为委估企业无财务杠杆贝塔系数,结果为0.7143。如
300指数中的成份股公司比较,被评估单位的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本次评估认为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资料,海四达电源在2016年度中国动力
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规模为12.17亿元,营业收入规模在8.65亿元。另外,海
运用WACC模型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上述参数代入WACC模型,得出加
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而带动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自2014年以来,处于高速发展态势,尤其是2015年国家高
额的补助带动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
年我汽车产量分别为1.75万辆、8.39万辆、37.9万辆和51.7万辆,
固定资产投入,产能增加,业务量持续增长。海四达电源2014年-2016年锂离
比增速分别为50.09%、120.41%,随着海四达电源锂离子电池成功列入《汽车动
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及产能的逐步释放,2016年锂离
2014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量保持高速增长,随着基数的增加,2016年增
注:1)国轩高科2014年收入数据取自于国轩高科2015年度报告;2012年、2013年收入数据取自于
东源电器收购国轩高科过程中披露的福斯特审计报告。2)沃特玛于2016年9月份起纳入坚瑞沃能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沃特玛2016年收入数据取自于坚瑞沃能2016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概述
中“沃特玛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19亿元,净利润9.63亿元,其中动力电池业务收入62.83亿元,
新能源汽车租售及运营业务收入12.36亿元”;2015年数据取自于坚瑞沃能收购沃特玛过程中披露的沃特
玛审计报告。3)升华科技2016年收入数据取自于富临精工2016年度报告“2016年,升华科技实现销售
收入62,480.47万元”;2014年、2015年数据取自于富临精工收购升华科技过程中披露的升华科技审计报
告。4)福斯特2015年营业收入数据取自于智慧能源2015年度报告;2013年、2014年收入数据取自于智
年-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尤其2016年得益下游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
沃特玛主要销售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用磷酸铁锂电芯和电池组,2014年-2016
2014年-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且增长幅度大于海四达电源锂离子电池
电池、电动汽车电池组和动力电芯(小型电动车),2013年-2015年数码电子类
电池增长及2015年电动汽车电池组的销售带动了主营业务收入较高速度增长。
尤其2015年以来,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推动下,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
“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下属子行业众多,海四
10.07%至13.10%之间,略低于均值11.76%,与相关产业的回报率基本一致。从
本次无风险报酬率的选取介于可比案例折现率3.00%至3.95%之间,略低于
可比案例均值3.37%,与各案例2016年12月31日选取的无风险报酬率基本一
且其主要产品相同或具有较强相关性、销售收入增长趋势基本相符,具有可比性。
